日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牵头起草《广州市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意见稿提出,历史城区内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量、严格控制建筑高度;推动历史城区整体复兴,逐步疏解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不相适应的工业园、物流园和批发市场等城市功能,开展“老城新生”计划。
意见稿提出,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充分利用,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
同时,落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属地责任,建立广州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三级管理体制。
意见稿指出,保护市域“山、水、城、田、海”的整体空间格局,塑造依山、沿江、滨海的风貌特色,强化云山、珠水、花城的整体意象。重点保护越秀山、白云山、帽峰山、九连山等山体山脉,以及以珠江、流溪河、增江等为主体的河流、河涌水系和以护城河、西关涌为代表的历史水系,保护山体、水系自然生态环境,严控山边水边新建建筑高度和尺度,保持白云山至中山大学北门广场和白云山至越秀山至珠江的山江视廊。
保护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重点保护古代、近代传统中轴线、越秀山明城墙遗址等广州古城郭遗存和历史水系。历史城区内严格控制新增建设量、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护沙面等26片历史文化街区和19片历史风貌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历史环境要素,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延续历史风貌。(记者 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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