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组织评选第一批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示范园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将组织开展广东省第一批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示范园区)申报工作,为全省村镇工业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升级改造提供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和经验。
《通知》要求,本次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示范园区)申报项目应为“工业改工业”类型,并按照集聚区摸底调查工作部署,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纳入广东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另外,改造工作应已于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分期建设的,应有部分于申报截止日期前投入使用。
《通知》指出,本次评选重点考察集聚区升级改造后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例如,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功能分区是否更为科学合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是否有所提升,项目外观风貌是否明显改善,引进的产业是否符合广东省培育发展战略性产业集群布局和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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