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广东省印发《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在广东设立独立法人总部或区域总部,年交易规模30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2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独立站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在企业用地、高管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
对龙头企业给予用地等支持
在培育跨境电商龙头企业方面,《措施》提出,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在广东设立独立法人总部或区域总部,年交易规模3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2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独立站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在企业用地、高管落户、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鼓励企业建设跨境电商独立站,对自建独立站且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财政政策支持。
《措施》明确,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企业年交易规模50亿元以上的20家、100亿元以上的10家、200亿元以上的5家。
争取海外建仓数达到500个
在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方面,《措施》明确,要扎实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到2025年,争取全省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实现翻一番。同时,要制定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标准,建设30个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入驻及服务企业数达10万家,为跨境电商发展提供一站式服务。
在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方面,《措施》鼓励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RCEP成员国开展海外仓建设,扩大欧美市场海外仓布局。《措施》对海外仓的推进也立下了目标:到2025年,争取海外建仓数达到500个,建仓总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逐步形成专业化、智能化海外仓网络。
培育100个年销过亿自主品牌
《措施》提出,要聚焦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超高清视频显示、现代农业与食品等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同时,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境外商标注册和国际认证。支持企业帮助传统制造企业“出海”。到2025年,争取建设20个“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培育100个年交易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卖家,培育100个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自主品牌。
《措施》明确,各地将仓储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为跨境电商集散分拨、分拣配送等配套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实施“快递出海”工程。到2025年,争取快递网络企业主营业务500亿元以上的3家、1000亿元以上的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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