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风新闻6月28日报道,5月30日,张女士陪同父亲一起前往沈阳市苏家屯区法院递交诉讼保全资料,与一名法官发生争吵,被法官抓伤面部。
“我到法院找办案法官交材料,提醒对方注意态度要有服务意识,结果她回怼‘ 我们是审判机关,不是服务行业’。”张女士回忆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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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表示,在办理手续时,女法官态度不好,于是她和女法官发生争吵,前前后后吵了10多分钟,中途有法院的人过来劝解。在争吵过程中,“她就上手挠了我的左脸,我没有还手。”事发后,张女士被法警推离现场。张女士左脸颊上三道抓痕清晰可见,“我有诊断记录,她用指甲挠伤的,很可能会留下疤痕。”
张女士的脸部被抓伤(图源:大风新闻)
当日病历显示,张女士左脸皮肤浅表损伤,面部损伤。
诊断证明(图源:大风新闻)
张女士的丈夫称,当天女法官虽然当面道歉,但态度勉强,无法接受。“女法官如果能承认错误也行,是法院的一位副院长逼着她,她并不情愿,她当时说‘对不起,我跟你道歉了还不行吗?’她说她也挺冤的,我们不接受她的道歉,法院也没有对她作出相应处理。”
6月28日,涉事法院一负责人称,争吵动手环节没有现场录像,“她俩之间,包括女法官手上也有抓痕。”
这位负责人称,“据我们在场的工作人员讲,她(张女士)拿笔杵到人家脸上,多次冲到屋里逼着法官跟她吵,法官说都把她逼到桌角了。法官和在场的工作人员说‘你的笔要戳到眼睛了。’法官确实有挡的行动,挡了之后,因为是一瞬间,她去抓法官了,现场的人就把她俩分开了。”
据悉,法院已要求涉事女法官向张女士当面道歉,并成立了由纪检工作人员组成的专案组调查,已对涉及人员内部进行研究处理。
对此,有网友表示,事件双方都应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管发生了什么,都不应该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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